博客來-digital Influence: Unleash The Facility Of Influencer Marketing To Accelerate Your Global Business 例如:合作對象是以 YouTube 為主體,那麼你可以把內容用於其他行銷渠道之中(記得先談好後續的內容使用權),這樣才有助於內容最大化利用,發揮更大的價值和產值。 也可以將合作內容作為廣告內容進行廣告投放,讓它擁有更多曝光和有效擴散。 內容行銷源自人們對真實性的需求,消費者對傳統廣告、雜誌、廣播、電視和廣告看板越來越無感。 關於預算不要只會說沒想法,你願意或能出多少錢你一定有底,這也會幫助你在篩選合作對象時有個依據。 不同合作對象會有不同的價碼,也需要通過合作經驗來改進作法和談判,以及了解哪些是有效的,哪些是不適合的合作對象。 如同任何網路行銷策略一樣,網紅行銷同樣需要有目標和計畫,而不僅僅通過發包業配就能獲得成功,當然有時候運氣會不錯(不過無法每一次都走狗屎運阿~)。 網紅行銷確實是一種可行的行銷策略,確實被越來越多的企業廣為採納,這主要歸功於近年來消費者購買決策的變化,但是要能順利產生投資回報率仍然是最大的問題和挑戰。 如果你的第一個合作案是失敗的,請不要放棄,我曾經以為跟擁有大量粉絲的意見領袖合作就會肯定有效,但是後來我有了與明星藝人、網美、部落客、雜誌媒體合作經驗之後,我發現這不是絕對成功的法則。 當你持續去做和累積經驗之後,你可能會非常有感地發現網紅行銷只要選對人、用對方法是非常有效的。 微型與奈米網紅會更偏向 KOC(Key Opinion Consumer,關鍵意見消費者),佔據的比例幾乎是所有網紅的一半,女性網紅也比男性多得多。 他們聚集了一群雖然少量,但幾乎是忠實的支持者,而且相對便宜好用喔,非常適合中小企業。 想像一下,隨著這些青少年進入社會,並成為主要消費受眾,在未來5~10年內對行銷將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YouTube 並不是唯一值得投資影片內容的平台。 這樣你才能確定是否有好的投資回報率,而不是只能憑感覺,尤其是多方同時進行的時候。 因此,儘管網紅行銷能為企業帶來實際的好處,像是更多粉絲數、增加流量、創造更多內容與銷售量,但是仍然需要有好的合作方式來取得進展。 這個實用網路行銷工具系列文,將會整理我平常研究的各項網路行銷工具,幫助工程師如果有現成的服務可以快速部署而不用自幹出來所有東西,讓大家能把時間花在更核心的功能或工具開發。 電腦軟體、遊戲光碟、CD、VCD、DVD、食品、耗材、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 組合商品於辦理退貨時,應將組合銷售商品一同退貨,若有遺失、毀損或缺件,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排名第二位的TikTok,有45%受訪者在使用它進行網紅行銷活動,但是在去年統計時TikTok甚至沒有自己的類別(歸納為其他類)。 調查報告中還指出,高達50.7% 的受訪者經營電子商務,而49.3%的受訪者沒有。 考慮到調查對象來自不同的背景—品牌、營銷機構、公關機構與「其他」,顯然電子商務在所有類型的企業中都愈來愈受歡迎。 如果進一步從網紅行銷活動數據觀察,報告指出COVID19新冠疫情確實在202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對網紅行銷產生了初步影響,廣告活動從2020年第一季的1,945個到第二季下降為1,575個。 然而,從2020下半年發生了顯著變化,第三季度急遽上升至2,163個,第四季度的增幅更大,達到2,901個。 顯示出新冠疫情對減少網紅行銷的影響是短期的,實際上網紅行銷的規模仍在逐漸擴大。 我們看到的很多大號轉發的內容,完全是生硬的廣告,他是受「廣告費」驅使的行為,自然就不能影響粉絲採取行動,相反,對於一些原先有優質內容的大號,突然轉發一些毫不相干的廣告,其粉絲還會有相當大的牴觸情緒,久而久之也讓大號得不償失。 雖然現在網紅、網美有夠多,但時間最終會讓真正有影響力的人會留下來、走下去,所以 3~5 年後可能與今天大不相同。 儘管如此,雖然與影響者合作有一些獨特的考慮因素,但是與大多數的數位行銷是類似的:研究、製定預算、確定目標、成效追蹤、分析和調整。 對於企業而言,關鍵是要找到合適的合作夥伴,並把訊息推向合適的目標受眾,然後進而帶動銷售量。 否則不夠了解消費者心理和需求時,他們可能是冷漠以對的,因為人們不會對每一個意見領袖和產品感興趣,自然不容易產生購買行為。 當你篩選出合適的合作對象,以及充分溝通之後,建議就放權去做,而不是還要指手畫腳,這樣會扼殺創作的可能性。 某種程度來說,網紅行銷就是一種口碑行銷,由消費者的角度去體驗、建議和介紹才會更適合。 而且他們更了解自己的粉絲喜歡什麼樣的風格,讓他們決定內容是什麼和要怎麼做、怎麼表現,這樣才能保證內容更符合粉絲胃口。 這也使得找大號、用紅人、拉上自媒體的意見領袖,成為了很多行銷公司慣用的手段,尤其是在做一些活動的時候。 找到合適的人,讓「他」去影響消費者,這個道理似乎一說就懂,但我們總是會看到很多蹩腳的做法,比如一些草根大號「活生生」的轉發一些促銷訊息,不僅不能達到效果,可能對於這個草根大號自身的信任度也是一種傷害。 本公司收到您所退回的商品及相關單據後,若經確認無誤,將於7個工作天內為您辦理退款,退款日當天會再發送E-mail通知函給您。 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因契約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您同意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以利本公司為您辦理退款。 品牌也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多地運用網紅行銷,尤其是在電子商務這塊。 而在YouTube上也顯示出對於微型影響者的偏好(佔比51.37%),此外特別的是,YouTube上第二受歡迎的為追蹤數介於10-50萬的中等影響者(16.43%)。 seo 對於網紅的定義:微型網紅(KOC)是粉絲數介於1,000-50,000人,中大型網紅(KOL)粉絲數大於100,000人,介於兩者間屬於小型KOL。 從這個意義上,並非是擁有的粉絲越多,就能算是一個「影響者」,而應該綜合起來考慮,這也使得「影響者行銷」是一個很費力費時的事情,國內很多所謂的大號行銷、紅人行銷都不算真正意義上「影響者行銷」。 但是不要忽略其他平台,Facebook、部落格依然有強大的推薦購買力。 不要只關注網紅的粉絲或追蹤者的數量,以行銷效益而言,相關性和品質會比數量更重要。